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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市政府紧急出台《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》我公司库存充足望客户不必担心

2016-11-21 14:35:08
石家庄市政府紧急出台《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》我公司库存充足望客户不必担心

11月18日,石家庄市政府紧急出台《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》,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,用45天时间在全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利剑斩污行动。其中,方案提出27项工作及保障措施,确保2016年PM2.5年均浓度不出现“不降反升”问题。



开展大气防治利剑斩污行动 石家庄出台应对方案
  
  11月18日,石家庄市政府紧急出台《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》,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,用45天时间在全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利剑斩污行动。行动期间,主城区实行单双号限行,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;报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后,石家庄市所有行政性机关及事业单位实行“朝九晚五”错时上下班制度。
  
  确保年底前不出现AQI日均数值500以上的“爆表”天气
  
  《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》提出,9月中旬以来,石家庄市连续出现多个重污染天气,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位持续倒退。为扭转这种被动局面,石家庄市政府研究决定,利用从现在到年底45天时间,全市开展一次大气污染防治利剑斩污行动。
  
  《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》提出27项工作及保障措施,确保2016年PM2.5年均浓度不出现“不降反升”问题,并力争完成河北省政府下达的PM2.5年均浓度下降10%的目标任务;确保到年底前不出现AQI日均数值500以上的“爆表”天气。
  
  停工!停产!禁行!禁烧!
  
  《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》提出,除承担居民供暖和保民生等重点任务的生产线外,石家庄市所有钢铁、水泥、焦化、铸造、玻璃、陶瓷、钙镁行业全部停产。石家庄市所有露天矿山、采砂、石材加工、砂石料加工等行业全部停工停产。
  
  凡是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涉气企业一律停工,非民用燃煤设施一律停用。未经石家庄市政府批准,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一律禁止建筑物拆除、道路开挖、混凝土搅拌及土石方、喷涂、焊接、切割等具有扬尘和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施工作业。
  
  未经石家庄市政府批准,市区三环内、各县城建成区、新华区学府路(友谊北大街—柳荫街)段,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。主城区实行单双号限行,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。
  
  严厉打击焚烧秸秆、垃圾、树叶、杂草,烧山、烧荒等露天焚烧行为。严查“黑加油站(点、车)”,严禁销售低于国五标准车用汽、柴油及普通柴油。
  
  报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后,石家庄市所有行政性机关及事业单位实行“朝九晚五”错时上下班制度。
  
  严格执法严肃问责
  
  《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》提出,对石家庄市所有国、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实行24小时监测制度,凡是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点位数值异常升高的,一律严肃问责。
  
  石家庄市政府督查室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县(市)、区、市直有关部门及驻县(市)、区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,重点进行暗查暗访和突击夜查,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一律公开曝光,并严肃问责。
  
  对各县(市)、区PM2.5年均浓度下降率考核目标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凡出现“不降反升”的,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律认定为不合格,并对相关领导予以问责,同时对辖区内国、省控监测点位日均AQI数值达到500及以上的,要对有关领导及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并移交监察部门调查问责。
  
  实行违法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。将存在偷排偷放问题的企业列入黑名单,并加大检查频次。把企业是否达标排污作为审办信贷业务、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。对偷排偷放的,依法从重处理。
  
  加大对破坏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。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,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,集中查处一批、曝光一批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案件,达到“查处一起、教育一片、震慑一方”的效果。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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